基于目前存在的这些主要问题,应从下列方面应对行政规章越权问题:在行政法制度中确立抽象行政行为越权无效原则。
其重要性在于《信息自由法》明文规定了上诉权。附录中的申请信范例包括一些申请费减免常用的表达方式。
因为《隐私权法》的例外很复杂同时也很少被适用,大部分申请者不需要考虑这部法律。该申请必须仔细书写以便获取所需要了解的信息。大多数权利可以成为诉讼标的。这是因为许多申请者在进行申请时同时引用《信息自由法》和《隐私权法》条款。在机关适用例外前,其必须声明该档案系统将会有免予公开的档案。
第二,一个政府目录比如美国政府守则包括完整的联邦机关名单、机关功能的描述、机关办公室的地址[23]。通常申请者都会提出如果申请费超出一定的限制,要求得到机关的通知。在制定这些豁免的时候,立法者表述该立法旨在要求机关通知信息公开申请者这些豁免的存在。
虽然《信息自由法》和《隐私权法》都支持联邦政府部门公开它们的档案,但是这两部法律也承认有些政府信息需要保密是合法的。六.《信息自由法》A.《信息自由法》的适用范畴《信息自由法》适用于所有联邦政府行政机关的文件。全国各地都有联邦信息中心。大部分不在联邦机关保存的档案不受《隐私权法》管辖。
[13]所有的机关都在《信息自由法》规则中详细描述了申请的程序。【可选】为了便于您锁定本人的档案,本人已与贵代理有如下联系:(提及工作申请,雇佣期间,贷款或者所申请的代理项目等等)。
这些判例在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的过程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如果申请者拒绝合理的限制其申请范围或者同该机关达成一个新的期限的共识,同时提起司法审查的,该申请者的拒绝将会在决定是否存在延长处理申请时间的特殊情况的重要因素。G.《信息自由法》的豁免1986年《信息自由法》修正案授予机关受限制的权利在没有确认被申请公开的档案之前回复申请者。同样,除有特殊原因外,机关也很少适用《隐私权法》的例外。
【可选】本人愿意为本申请支付最高为____美元的费用。每一个机关按照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但是修改还是没有改变公民要求联邦政府机关公开它们拥有信息的权力。过去,各个机关必须在联邦公报中公布年度汇编,但是这一要求在1982年被取消,这致使很难再联邦公报中查找到完整的档案系统名单。
其次,该申请信必须尽可能具体的明确要披露的档案。另外,修正案提供了一个处理面临因为大量的工作而无法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的解决机制,比如在特殊情况下予以延长10天。
很多机关会给收取到的信息公开申请编号。作为例外,父母双亲或者合法监护人可以代替未成年人或者不完整行为能力人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收费表的标准应符合行政管理与预算局局长按照通知和收集公众评论程序制定的指导方针,该方针必须规定一个统一的标准,以适用于一切机关的收费。机关通常需要申请者在披露档案之前提供身份证明。虽然汇编是最好的一个详细的信息来源,提出《隐私权法》要求之前不必先查阅汇编。上诉状也必须解释驳回事由是不合理或不必要的原因。第九版和第十版在参考书目和编辑方面做了些增补。根据《隐私权法》将被拒绝公开的档案并不必然在《信息自由法》中免于公开。
另外,个人只得更正与自己有关联的档案之中的错误。第三类特殊例外,适用于特工组织给美国总统和其他个人提供保护的档案系统。
这意味着该机关只需要调查已经存在的档案或者应《信息自由法》要求的文件。__年__月??__日(日期),本人收到一封由______(官员姓名)签署的信件,对本人的申请做出了回复。
符合这一类的法律的典型例子是,《个人所得税法典》(Internal Revenue Code)禁止向公众公开纳税人的保税表和相关信息[17]。机关可以拒绝公开属于例外的信息,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信息都要求如此。
比如,没有档案系统免于其公布的对于该系统描述的要求。此致,姓名地址城市,州,邮编电话号码E.隐私权法下修改档案的申请受理基于《隐私权法》以及《信息自由法》的申诉的官员机构名称机构地址城市,州,邮编关于隐私权法下修改档案的申请尊敬的______:本人根据隐私权法申请修改在你处保管的本人的档案资料。另外,本指南的附录中包括了完整的相关的法律。第一种是可以合理预见到其公开将会对正在进行中的执法活动造成干扰的信息(例外7(A))。
为了保护国防利益和外交政策,有的信息将会被分成机密。除了有关电子编目的条款以外,《1996年电子信息自由法修正案》的各项规定在1997年不同的时间段陆续生效。
最后,公开该档案的存在,虽然区别于公开档案的内容,但是将会合理预计到干扰执法活动。(B)关联到某个确定的个人的刑事调查记录。
对于个人生命和财产的威胁必须是即将发生的。附录附录 1. 申请信与上诉信样本A.《信息自由法》的申请信机关总管(或者《信息自由法》官员)机关姓名机关地址城市,州,邮政编码关于:信息自由法的申请尊敬的______:本函是基于《信息自由法》的申请。
进入专题: 信息自由法 隐私权法 。《隐私权法》同时建立了对于联邦机关的总的档案管理要求。除非法律明确规定或者通过公民个人或者相关的法律执行活动予以授权,机关不能保存公民个人如何行使其宪法第一修正案所赋予的权力的档案。法院并不会仅仅因为机关没有遵守《信息自由法》而同情复议申请的。
(B)(i) 根据(a)分节第(6)款提出申诉的人共提出多少次申诉及申诉的结果如何,每次申诉中拒绝提供信息的理由。同时,本法还规定每个机关保存披露个人信息的档案。
该修改权仅限于受《隐私权法》管辖的档案。另外,联邦工作人员违反本法律的,将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隐私权法》保护有关联邦政府机构保存的个人档案的各种权利。机密的标准是由总统而不是《信息自由法》或者其他法律所决定的。